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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转载]卷十二(一)看命口诀 导读(13)

原文地址:卷十二(一)看命口诀 导读(13)作者:晋显

火居寅卯生于春月,木秀火明,荣华富贵;生于夏月则太炎,柱中无水定夭,有水则贵;生于秋月,火死金成,藏光内照,时日微逢旺气则吉,盖水火不嫌死绝,只宜恬淡为福;生于冬月,柱中再得火助,则潜消霜雪,温暖山河。古人云:冬日可爱,夏日可畏。此之谓也。

导读:此言火之性,喜木秀火明,忌炎上过燥。

土逢四季全,上贵。如纳音全土,柱中更得寅字为艮山,亦贵。土能厚载,万物资生,金木水火皆不可缺,故此四行咸赖之也。

导读:此言土之性,纳万物。

夫论五行之用,多则太过,少则不及。其气、其数,有余、不足,皆能致凶。抑扬归中,然后为福。功成者宜于退藏,将来者贵于荣振。五行禀旺,谓之成功,旺而能止息,是谓退藏;五行冠带胎养之地,其气亏而未盈,是谓将来,故欲子母相生,以益其气,则有荣进振发之道。如木非其时,衰则梗介,死则枯槁。金旺太过则动作多凶。炎炎者贵乎熄,不熄则有自焚之灾。滔滔者贵乎止,不止则有自溺之患。

导读:太过不及者,愈得中和之气也。功成生旺则宜退,将来未发则宜生。炎炎者,火也。滔滔者,水也。

火行南陆而化,热盛则焚,烈而害物,至酉亥则阴能翕之,然后能温暖万物。水行北陆而化寒,盛则严冷而杀物,至卯巳则阳能辟之,然后能滋生万物。又有生而不生,旺而不旺,此为凶乃先吉也;有死而不死,绝而不绝,此为吉乃先凶也。如水见戊申土,此生而不生;见庚子土,旺而不旺,遇此多成而反败,因喜而反忧。如水见癸卯金,此死而不死,见辛巳金,此绝而不绝。

导读:火旺则焚,不能暖物;水盛则寒,不能滋物。其理极明。水生于申,戊申者土,此谓生而不生;水旺于子,庚子者土,此谓旺而不旺;水死于卯,癸卯者金,此谓死而不死;水绝于巳,辛巳者金,此谓绝而不绝是也。

五行气尽而得父母之德,以生益之,则其气复生,遇之者危中有福,穷而通,屈而伸也;生旺太过则福中藏祸,死绝太过,则福无可托。若夫死绝逢生,殃变能逃,火土最先,金水犹后。火绝得土曰睿,土绝得金,死而不亡,曰归魂;金绝得水曰继体,水绝得木,魂复天游;木绝得炎,火出木烬,灰飞烟灭,故独为凶,蛇马无胆,于焉足证。蛇马在位巳午,木历巳午而死,木于脏属肝,于腑属胆,证木死为凶也。经云:身土遇火生而渐,利命;不得金年乃优长;金多须火,或从革以成名;木重得金,揉曲直而任使;水流不止,须土以拥之;火盛无依,惟水以济之。五行用得其宜,虽相克而为福;若用失其宜,虽相生而为灾。

导读:此极言五行之性,五气衰而得父母生益之德,是谓绝中逢生者福。旺而无度则倾,绝而无生者无所托,皆偏气,不福。五行无定法,得其宜者,虽克而为福;失其宜者,虽生而为灾。皆要相合中和之道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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